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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寻亲觅故(2/2)

姜望不答反问:“我教你的声闻仙态你掌握了吗?”

“嗐。”听课的时候姜安安还是很认真,暂时按住了金玉罗盘,不是很好意思:“那个有点难。”

“那个确实不容易,我当初也修炼了很久。”姜望道:“但掌握声音,对战斗的帮助是很大的,不止是能帮你争夺知见的优势、主场的优势,还能做到更多。比如这样——”

他随手一指,一道飞仙雷如惊鸿掠水,恰恰巧巧落在一头钻出水面的水怪头上。也不见太大的动静,那水怪便抽搐着沉底。

“同样的道元,同样的速度,看出什么不一样了吗?”姜望问。

姜安安所修的瞳术,是叶凌霄所传的《灵霄劫眸》,当然她现在还远未修成,达不到“抬眼即劫”。但洞察战场,还是很有用处的。

“伱利用了雷音。”姜安安敛去了眸中的雷光,眼睛乌亮有神:“声音与雷光并行,加速切割水怪的防御,将飞仙雷的伤害扩大了——但在不干扰原有的法术情况下,精准地拨动声音还要彼此配合,这可需要很高的控制技巧呀……”

姜望笑了笑:“多练习。”

姜安安顿了一下。

现在全天下都知道她姜安安的哥哥是盖世天骄,好像什么剑法道术都是一看就会,一学就精,好像生下来就有无敌之姿。但从小到大她都知道,哥哥是怎样成为哥哥的。

“我想先练点你不会的呢,卦算堪舆什么的。”姜安安低头道:“打架我又帮不到你的。”

“怎么帮不到?”姜望咧着嘴道:“你喊一声哥,我就斗志满满,一骑当千了。拳打重玄风华,脚踢斗氏小儿,全都不在话下。”

姜安安忍不住笑了,又撇了撇嘴:“拿话去哄青雨姐吧,我可不是小孩子了。”

“她最近是不是很累?”姜望若有所思。

“才知道?”姜安安白了他一眼:“她哪里喜欢算账呀!平时云雀叫几声她都嫌吵闹,恨不得整天一个人待着。开客栈做生意、跟很多人打交道,这种繁琐又吵闹的事情,青雨姐最讨厌了。”

她又很深沉地叹了口气:“但是修行嘛,没办法。”

姜望有些好笑:“你又懂了。”

“我怎么不懂?”姜安安不服气:“就像我觉得临字帖很辛苦,我还是会临很多字帖的。我很容易累着但我也会一遍遍练习飞仙雷的。下次见到我,就是‘妙音飞仙雷’!”

“先掌握声闻仙态,事半功倍。”姜望抬指敲了敲耳朵:“你要是对声音的掌控足够,就能更精准把握战局,知道什么程度的力量能击杀目标。而不是像现在只有一个大概的感觉,感觉多了,感觉少了,感觉浪费了……感觉可没那么准。所谓战斗直觉应该是千万次锤炼后对胜利的感知,所谓的战斗判断,要建立在充分的知见上。”

“我的哥哥欸。”姜安安扶额而叹:“关心我们,你就偶尔蹦个一句两句。讲起修行,你倒是长篇大论不重样。”

姜望轻轻一笑,没有说话。

……

“道途漫长,我不想一个人走。”

鸿冢之峰,自古险绝。在西境名山之中,位次颇前。

此刻山巅有一人,临崖而立。

他右手抓着一段布条,正慢慢地缠着左手,并没有见得他如何用力,但这动作给人的感觉,仿佛是万钧投石车,正缓慢地转动着绞索。

极致的力量感!

他的皮肤之下,筋肉之中,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,根本不能被这具传奇体魄容纳,故而如气如雾,不断外溢。

纯粹的力量,竟能有实质性的外显。

所以他并不雄壮的身形站在那里,却比山峰更巍峨。

“我曾经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。”这个男人说:“我希望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。我希望走千里万里,在千年万年之后,身边还有他们在。我很认真地教他们修炼,但他们志不在武道。我真希望跟他们一起走,但我明白,我们早晚要分别。我不是一个看不透的人,但我离开秦国之后,我什么都没有,我只有他们,你明白么?”

大秦帝国干戈军的统帅,当世真人王肇,就站在这个男人面前。

他留短须,披明光甲,身姿昂扬,一看就是个很骄傲的人。但是在王骜面前,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可傲慢的。

武道是新路,武道的积累远远不如修行主流。越是到高阶,手段越是相对匮乏,样样都需要自己摸索。尤其是像王骜这种走在武道最前沿的人,根本没人可以请教,每一步都是在大雾之中走高崖,为天下人探路。

而走在主流修行路上的强者,随便一道秘法,都是千锤百炼、经过时光冲刷的。

然而王骜以独自开拓道路的武道真人身份,多次展示当世最顶级的洞真表现力,赫然是“天下第一真”这个名头,最有力的争夺者!

甚至于曾经沉都真君危寻布局沧海,趁皋皆托举海族、不得挪身之际,纠集一群真君偷入沧海深处,斩下半根龙角,王骜也参与其中。

他是其中唯一一个真人!

虽然彼时皋皆身负族群、不能挪身,虽然皋皆要提防有可能垂钓的钓龙客……王骜的力量,也足以彰显。

王肇当然是大秦帝国青壮派的代表,西境名将此时却也只是认真地回答:“大概明白。”

一个简易的拳套,就这样用一段布条完成了。王骜开始缠另一只手,慢慢地说道:“孙横比我看得通透。他知道早晚要分别,晚不如早,他就提前选择离开。他说他能力有限,不救天下了,他回去救老家——”

孙横是谁?

王肇不认得。

但他想,能被王骜这样提及,必然是个了不起的人。

“窦月眉也跟他走了。”王骜说。

王肇于是知道,孙横和窦月眉,就是王骜口中,曾经最要好的两个朋友。他以为这个故事还有后续,但王骜不讲了。

人生常有短旅,很多时候走了两步,就知不必再继续。

“我这一生舍弃太多,唯余武道在我脚下。”王骜道:“这些天我用双脚丈量故乡,总觉得还是有一些事情,需要了结。”

王肇问道:“怎么了结?”

“我亦生于王氏,虽然是旁支。小时候过得还算幸福,虽然家贫。后来……一切都没有了。”手上的白色布条,也像记忆的丝线,缠了一道又一道。

王骜的身后是朝阳,朝阳初起,在层云之中,将它的金辉晕开。

“具体的经过你应该已经调查清楚了,是非对错我不想再说。那件事情是跟你没有太大关系的。也大概不是你那个已经战死沙场的父亲的主观意愿。有时候巨兽一个无意间的翻身,就会碾死许多花草和爬虫。”

“但我家确实在那个翻身里,被碾成了废墟。”

王骜抬眼看着王肇,问道:“被碾碎在泥土里、轻微得不能被感受到的反抗,今天应该可以被看到吧?”

“当然。”王肇说道:“今天我来这里,就是为了看到它。”

王骜终于缠好了他的一双手:“我实在是很强大,不得不稍微压制一下自己。不然一不小心就跳上去了。上方到底是青天大道,还是万丈深渊,我还没有看清楚——”

“接我一拳吧,王肇。”

“接下了,两清。”

“接不下,两清。”
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