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6章 机智的豪仔(求月票)(2/2)
或者是七十六号那边出了什么意外情况,这才直接导致了他们对梅戊明的出手?
这其中有很多难以解释的地方。
叛徒!
程千帆的表情变得无比严肃。
竹林’同志曾经教导过他一个道理:
当出现十分复杂的情况,或者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形势的时候,那么,最大之可能便是出了叛徒。
唯有叛徒,才能够解释这一切,因为叛徒是最了解内部情况的,他们往往直指核心,令我们防不胜防。
只是,想到了‘叛徒’这个词,程千帆心中的疑惑和凝重更胜。
叛徒?
谁是叛徒?
‘大副’?
‘大副"确实是叛徒,但是,直觉告诉程千帆,这一次出卖梅戊明的很可能并非是‘大副"。
时间不对。
那么,是中统,或者更加进一步说,是梅戊明的手下又出了新的叛徒了?
尽管只是猜测,但是,程千帆愈发倾向于这种研判。
就在此时,书房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又响起。
程千帆拿起话筒,“我是程千帆。”
“帆哥,是我。”豪仔在电话那头说道,“发现了一些东西,那个梅戊明的身份不简单。”
“大鱼?”程千帆露出饶有兴趣的样子,声音也提高了几个调子。
“可能是重庆方面中统的大鱼。”“豪仔也是语气兴奋说道,说着他压低声音,帆哥,夏云迪给刘勇打电话了。”
“我这就过去,记住了,梅戊明是我们中央区先发现的大鱼,现在这条大鱼在福熙区被人掳走了,他刘勇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。”程千帆说道,随即吧嗒挂了电话。
他冷哼一声。
豪仔口中的夏云迪是福熙区十五巡巡长,刘勇是福熙区巡捕房副总巡长。
他看向李浩,“浩子,备车,去福熙路三十九号。”
说着,他随手拿起挂在书房的高级警官制服,一边穿,一边说道,“另外,打电话到巡捕房,通知侯平亮带人去和我汇合。”
“是。”看着帆哥穿戴好制服去和若兰嫂子道别,李浩拿起话筒要电话,“要中央巡捕房,我是谁?我是中央巡捕房李浩。”
福熙路三十九号。
梅戊明’的家中。
“刘总。”夏云迪看了一眼一旁正在盯着某个抽屉内的文件琢磨的钟国豪,小声的对刘勇说道,“看起来程副总的人也盯上这条大鱼了。”
“盯上大鱼?”刘勇冷笑一声,“这怎么够?你信不信,程千帆那个混蛋还会倒打一耙呢。”
看着夏云迪不解的样子,刘勇摇摇头,“你呀,还是不了解那位‘小程总’。”
就在此时。
“刘老哥,程某不请自来,却是要做这不速之客了。”程千帆在一行手下的拱卫下,龙行虎步走来,朗声笑说。
“既然是不速之客,还是不要来吧。”刘勇干瘪的脸庞上挤出了一丝笑容,然后又哈哈大笑,“愚兄同老弟开个玩笑,你程副总大驾光临,老哥我扫榻相迎都来不及呢。”
“我可不稀罕你的榻。”程千帆撇撇嘴,然后靠近了,压低声音说道,“刘老哥,我可是听说了,当年的白牡丹被你……”
“滚你姥姥个蛋。”刘勇骂道。
两人对视一眼,却是一同哈哈大笑。
皆是都明白对方的意思了,各让一步:
程千帆一开始嚷嚷着要倒打一耙,刘勇直接顶回来了,却也不敢太过得罪程千帆,最后两个人达成协议:
这条大鱼两家共烹之。
“程老弟请看这个。”刘勇将一摞文件递给程千帆。
程千帆接过文件,入目看,却是表情微变。
这是一份《限制异党活动办法》的文件。
此文件据说是一月初的时候,由重庆方面中统的薛应甑带领其手下大将梁辅丞、谢永存、高謇等人,商讨制定出一系列限制红党活动的方案。
最终经过激烈讨论,中统方面完成起草了《限制异党活动办法》的文件,又经薛应甑、濮孟九审查修改,先定为初稿,然后上报给陈漓夫,经陈阅览修改,再转呈给常凯申。
常凯申看后,甚为高兴,对修改稿提了一些意见后,即令颁发。
于是,年初的一月份,国党五届五中全会召开,在会议上,中统干将们的集体结晶《限制异党活动办法》正式登台亮相。
顾名思义,限制异党活动就是限制红党活动。
《限制异党活动办法》明文规定,对一切红党和思想激进人士的思想、言论和行动加以严密限制,并设法破坏一切以红党为领导的抗日团体和组织。
同时对于红党活动频繁的地区,规定实行“连保连坐”的政策,同时在保甲组织中建立普遍的“通讯网”,以此监视、破坏革命群众的活动。
程千帆以及刘勇都只是听说过这个‘限制异党活动办法’,却并没有亲见,今日却是见到了。
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,据说只有中统内部一定级别的长官才会有此‘限制异党活动办法’的文件,这足以说明梅戊明的身份不俗。
“帆哥,还有这个。”豪仔将一个小册子递给了程千帆。
中统在积极开展反红活动时,运用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编写小册子,用以诬蔑红党和红党抗日根据地。
编写小册子的任务主要由中统局第二处的研究科完成。
这些小册子在中统内部被称为“专报”,它是将特务侦察、搜集到的情报,经登记整理,挑选出他们认为有用的,进行内容扩充和渲染,任意歪曲事实,抵毁红党和进步人士。
编好小册子后,中统有针对性地从中选出一部分专报,以某个出版社的名义在社会上公开出版发行。
而这些专报均以无党派人士的口气编写,用歪曲的“事实真相”来诬蔑和“揭露”红党的“罪行”,从而造谣生非,欺骗民众。
程千帆手中拿着的就是这样一份类似的小册子。
这也可以佐证梅戊明的身份。